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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 $a: 978-7-301-16225-5$d: CNY89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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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 $a: chi
102 $a: CN$b: 11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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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 $a: r
200 $a: 法国民法典$9: fa guo min fa dian$d: Code civil$f: 罗结珍译$z: eng
210 $a: 北京$c: 北京大学出版社$d: 2010.6
215 $a: 20, 717页$d: 23cm
225 $a: 博雅民法典译丛
305 $a: 本书根据法国“Legifrance”2009年11月20日公布的文本翻译
314 $a: 罗结珍,男,安徽省望江县人。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。曾在巴黎“高等经济商业学校”(EssEC)进修,主修民商法与旅游法。译著有《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》、《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》、《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》、《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要义》、《法国财产法》等。
330 $a: 本书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,自1804年以来,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,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,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必读著作之一。近年来,法国立法机关对这部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,人的身份能力、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、婚姻、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,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,并且开创了同性恋婚姻人民法典的先河,原法典保持了200年不变的“人法”、“物法”与“债法”三卷体系也被突破,增设了第四卷“担保”法。法典整体构架的变动反映了立法观念的变革,适时地反映了法国现代社会不同层面的深刻变化。
333 $a: 民法研究人员、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读者。
410 $1: 2001 $a: 博雅民法典译丛
510 $a: Code civil$z: eng
606 $a: 民法$x: 法典$y: 法国
690 $a: D956.539.9$v: 4
701 $a: 罗结珍$9: luo jie zhen$4: 译
801 $a: CN$b: BUCTL$c: 20110519
905 $d: D956.539.9$r: CNY89.00$e: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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